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揭西县鹏兴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6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雪梅
联系电话:1354392278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6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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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鹏兴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