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位于普宁市云落镇云楼水库旁山地。本次技改依托原有二期项目进行,一期项目保持不变,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焚烧处理,及协同处置满足入炉条件的医疗废物消毒残渣,不改变焚烧炉和相应的环保措施等内容。技改完成后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工程焚烧处理规模仍为1200t/d,掺烧比例最大不超过30%,即焚烧处理生活垃圾840t/d~1200t/d,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协同处置满足入炉条件的医疗废物消毒残渣0~36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为废旧纺织品、废木制品、废纸、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中药残渣、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等。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不新增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对项目竣工日期及公开调试起止时间特此进行公示。
该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依托原有项目。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30日对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106849156。
特此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对项目竣工日期及公开调试起止时间特此进行公示。
该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依托原有项目。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30日对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106849156。
特此公示!
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