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园E区四期E07~E10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园E区四期E07~E10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志坚
联系电话:136000268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园E区四期E07~E10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志坚
联系电话:136000268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广东南方金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验收报告-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园E区四期E07~E10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11月20日
验收意见-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南方潮汕文化创意产业园E区四期E07~E10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