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旭辉 联系电话:139027541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一:验收意见
普宁市永美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玩具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旭辉 联系电话:1390275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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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永美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8日
2023年1月8日
附件一: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