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近期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近期第一阶段)工程
地点:普宁市大健康产业园(英歌山工业园)规划区的东南面,中心大道东侧,规划E9 路和E12 路之间,与半径溪毗邻
建设单位: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位于普宁市大健康产业园(英歌山工业园)规划区的东南面,中心大道东侧,规划E9 路和E12 路之间,与半径溪毗邻,项目占地面积为90000平方米,采用“A2O+MBR膜反应池”出水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厂近期主要构建筑物的土建按照2.5万m3/d 规模建成,设备按照1.25万m3/d 规模安装,项目采用:“A2O-MBR膜反应池”,日处理废水1.25万m³(园区现状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0.15万m³及大坝镇区生活污水1.1万m³);厂外已完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2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俊彦
联系电话:186201210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近期第一阶段)工程
地点:普宁市大健康产业园(英歌山工业园)规划区的东南面,中心大道东侧,规划E9 路和E12 路之间,与半径溪毗邻
建设单位: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位于普宁市大健康产业园(英歌山工业园)规划区的东南面,中心大道东侧,规划E9 路和E12 路之间,与半径溪毗邻,项目占地面积为90000平方米,采用“A2O+MBR膜反应池”出水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厂近期主要构建筑物的土建按照2.5万m3/d 规模建成,设备按照1.25万m3/d 规模安装,项目采用:“A2O-MBR膜反应池”,日处理废水1.25万m³(园区现状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0.15万m³及大坝镇区生活污水1.1万m³);厂外已完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2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俊彦
联系电话:186201210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