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麒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
地点: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与水寨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位于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与水寨村交界处,南陇小溪北岸,项目占地面积为10467.6平方米,总建(构)筑面积为1107.0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948.5平方米,用“A/A/O工艺+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城镇生活污水,污泥采用“超高压污泥压榨机”工艺处理污泥。配套污水管网7.32km。项目总投资为7335.81万元。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近期设计规模为2000 m3/d,纳污范围为麒麟溪以南现状镇区(含奇美村、南陂村、南陇村及居民社区);远期再增加江头村、径水村及水寨村,总设计规模设为4000m3/d,采用“A/A/0工艺”污水处理工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1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俊彦
联系电话:186201210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
地点: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与水寨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位于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与水寨村交界处,南陇小溪北岸,项目占地面积为10467.6平方米,总建(构)筑面积为1107.0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948.5平方米,用“A/A/O工艺+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城镇生活污水,污泥采用“超高压污泥压榨机”工艺处理污泥。配套污水管网7.32km。项目总投资为7335.81万元。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近期设计规模为2000 m3/d,纳污范围为麒麟溪以南现状镇区(含奇美村、南陂村、南陇村及居民社区);远期再增加江头村、径水村及水寨村,总设计规模设为4000m3/d,采用“A/A/0工艺”污水处理工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1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俊彦
联系电话:186201210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普宁市麒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普宁市麒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