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
地点:普宁市南径镇浮山北侧
建设单位: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位于普宁市南径镇浮山北侧,乡道 415 北侧,南洋溪北岸,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5.35平方米,总建(构)筑面积为244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525平方米,采用“A2O生化池+平流式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出水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出厂污泥采用高压弹性压滤,出厂污水含税率≤60%。配套进厂管、475乡道主干管、052县道次干管、振兴路次干管及相关支管和街坊井管等,管道长度约9.87km。项目总投资为6345.82万元。项目预处理、污泥处理(储泥池)、分配井、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紫外消毒池、生产辅助用房土建工程按远期5000m3/d设计施工,设备按照近期水量2500m3/d安装;二级生化处理的A2O生化池、平流式二沉池的土建与设备均按2500m3/d 设计施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1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俊彦
联系电话:186201210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
地点:普宁市南径镇浮山北侧
建设单位: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位于普宁市南径镇浮山北侧,乡道 415 北侧,南洋溪北岸,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5.35平方米,总建(构)筑面积为244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525平方米,采用“A2O生化池+平流式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出水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出厂污泥采用高压弹性压滤,出厂污水含税率≤60%。配套进厂管、475乡道主干管、052县道次干管、振兴路次干管及相关支管和街坊井管等,管道长度约9.87km。项目总投资为6345.82万元。项目预处理、污泥处理(储泥池)、分配井、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紫外消毒池、生产辅助用房土建工程按远期5000m3/d设计施工,设备按照近期水量2500m3/d安装;二级生化处理的A2O生化池、平流式二沉池的土建与设备均按2500m3/d 设计施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1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俊彦
联系电话:186201210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普宁博华水务有限公司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