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现将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西、环市北路以北
建设单位: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4551.16㎡,建筑面积15173.76㎡。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汽车展销、信息、售后服务,配套汽车补胎、打气、喷漆等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全年喷漆2000辆,洗车约15000辆,保养约10000辆。项目新增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9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魏桂珊
联系电话:138229661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西、环市北路以北
建设单位: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4551.16㎡,建筑面积15173.76㎡。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汽车展销、信息、售后服务,配套汽车补胎、打气、喷漆等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全年喷漆2000辆,洗车约15000辆,保养约10000辆。项目新增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9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魏桂珊
联系电话:138229661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验收意见